为规范公车购置及资金请示办理程序,公务用车管理科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了车辆配备更新流程,理顺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资金请示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函【2013】120号文件)确立的公务用车审批机制,制定了《临沂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流程告知单》,对公务用车购置申请、编制审核、配备标准、旧车处置、研究审批、车辆采购、车辆挂牌、资料建档等管理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进一步明确审批、管理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有效解决了车辆审批环节错位、执法执勤车辆和一般公务用车、垂直单位车辆审批主体不明确等问题进一步方便了前来办事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