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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老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
2018年07月09日   审核人:

 

  7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到2012年底,山东省已经有857多万老年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1787%。”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教授说,在我省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大背景下,老年人家庭呈现空巢化趋势也开始愈加凸显。去年,全省纯老家庭人口数达到21449万人,这要占到老年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是把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列为法律条款,新法第十八条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其实很简单,当被父母抚养成人能独立生活,并组成了自己的家庭时,大多数人会与父母分开生活,只是或远或近而已。成年人与父母分开生活,这很正常。只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常回家陪陪父母并不是小事,而是父母很在意很在意的事情。于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赋予一种责任,应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敬老人,关爱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常回家看看》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探望老人是子女的责任。而现在把看望老人提升到制度层面,老人有了制度和法律保障,但是制度体制的可实行性和具体可操作性到底有多大实在性?这不只是把“看望老人”纳入法律范畴就能做到的。

  关爱老年人,除了子女的赡养和看望之外,社会、政府应该给予其关心和关爱。法律保障老人权利是好事儿,但是在经济、生活、精神上的照顾除了子女本人之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需要配套立法,也需要地方立法,来加以体现和保障,相关单位应该制定具体的福利制度,把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成为一种责任,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不是我们愿不愿意或随心所欲的问题,而是你必须去履行,没有商量或打折的余地。当我们认真履行这一责任后,这就成为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就会影响全体公民,最后,会沿袭到下一代,最终,将会代代相传,将敬老爱老的传统传承下去。

  “看望老人”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临沂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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