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幼教特点,现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地点
临沂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北城新区天津路与兰亭路交汇处东100米路北)
二、面试时间
根据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分两组进行面试,面试一组(舞蹈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美术教师岗位),面试二组(学前教育A、学前教育B)。面试一组的面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9日上午8点;面试二组的面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9日下午2点。
三、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一律不作为身份证明。
2、面试采取半天封闭,面试一组的面试人员7:00入场,面试二组的面试人员13:00入场。面试一组的面试人员上午8:00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二组的面试人员下午14:00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4、面试人员要认真学习《面试人员守则》(附件),把握面试程序和面试纪律,按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附件
面试人员守则
1、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入场,其他证件一律不作为身份证明。
2、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面试采取半天封闭。面试一组的面试人员在7:00开始入场,面试二组的面试人员在13:00开始入场,进入相应候考室,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一组的面试人员,上午8:00仍未到相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二组的面试人员,下午14:00仍未到相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备课室(面试人员备课时,不允许携带自带备课材料,可以使用考点统一准备的笔和纸自拟试讲提纲,可以将在备课室准备的提纲带入面试室);不得在试题上涂画标注,不得将试题带出备课室、面试室。面试人员在试讲完成后,应向评委报告试讲完毕;在规定的试讲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试讲;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试讲结束不再补充的,可视为面试结束。
5、面试人员在面试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面试室、备课室、休息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面试人员所有通讯工具(含具有网络连接功能的电子设备,下同)交工作人员保管。在整个面试期间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负责验证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应聘单位岗位等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准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徽章、饰品和佩戴有特殊标志的服饰参加面试,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应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引导员引导到休息室休息,待本场次的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完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