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栏>>正文
关于临沂市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审核人:

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是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临沂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和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实施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不断夯实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能耗统计、宣传培训、废旧商品回收等基础工作,努力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的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节能目标。2015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管理

全市公共机构要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能源资源消耗标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与各县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完善和推进目标责任管理,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制度标准和管理体系建设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协调指导各公共机构加快制定能源审计、考核评价、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积极理顺职能,完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开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监督考核、资源回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初步拟定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探索推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逐步探索试行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研究制定本县区、开发区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等具体实施细则。

三、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两型”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组织召开现场观摩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推荐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公共机构申报国家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对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督促创建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内容,并配合国家和省检查组完成示范单位的审核验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会同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市建设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合作,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四、积极开展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和新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两型”示范单位为重点,推动公共机构采暖、空调、照明、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试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建设示范试点项目。各县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域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在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方面积极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我市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优势,组织做好公共机构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工作;要以推广高效和淘汰落后锅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调查统计,填写燃煤锅炉基本情况调查表,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推进公共机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工作。

五、强化能耗统计、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废旧商品回收等基础工作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和数据会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节能监测体系建设,拓展节能监测子系统的范围和数量,加强系统传输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不断完善节能监测平台。夯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对全市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能耗进行能源审计,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发掘节能潜力。广泛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环保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共机构各类废旧商品交由正规回收企业处理,督促各备案回收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报送情况。

六、大力开展宣传培训、调研和考核评价工作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活动,做好节能宣传作品征集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采用报告会、现场会、展览展示会等形式,举办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重抓好节能宣传,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按照国家和省局的安排,组织开展第三期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各县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工作,通过检查考核和表彰激励,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山东省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ICP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Email: master@linyi.gov.cn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