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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03月30日   审核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市事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围绕机关事务各项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拓宽范围,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事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磊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及其他科室单位相互配合,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单位协同抓,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了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评议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公开举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市事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局网站开通政策咨询在线访谈等版块,增加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同时扎实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及诉求。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审议通过的部门经费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每年预决算信息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二是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要求,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快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全面梳理面向机关外部的工作服务事项,集中发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办事指南、在线查询等,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

五、政务信息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近年来,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机关事务工作也越来越关注,要求及时公开机关事务政策、公开机关事务工作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根据《条例》和《办法》,市事管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利用网站进行公开。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将重要会议、重大工作等情况,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开。自2012年建设门户网站以来,市事管局在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74条。二是利用信息简报进行公开。编发《临沂机关事务信息》,以简报的形式公开政务信息,2014年共编发简报8期,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次。三是通过便民服务热线进行公开。为加强业务信息公开力度,服务便利广大群众,市事管局成立了专门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纪律,2014年累计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460件,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利用其它方式进行公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网站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并认真听取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五是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召开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实行财务支出公示制度,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汇报,经集体研究后,印发会议纪要,增加了支出的透明度;在选拔配备中层科级干部工作中,严格标准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市事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事管局未收取任何涉及政务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市事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件和诉讼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工作推进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事管局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市保密局审核,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及时报送各项信息情况,同局机关一并发布,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事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渠道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要进一步规范等。2015年,市事管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务局的联系,加强局各科室间的信息合作交流,要求各县区机关事务局将信息及时上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并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条例》和《办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事,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受理机构建设。对局网站进行升级改造,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加强督促检查。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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