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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4年05月30日   审核人: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 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和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三) 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租金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

(四) 拟订市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直机关周转房。

(五) 拟订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

(六) 承担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责任;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检测、统计、公布工作。

(七) 负责市级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生活区水、电、暖的安装、改造和供应工作。

(八) 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 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 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化绿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华夏文化促进会预算、市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两个非独立核算的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备  注

1

临沂市华夏文化促进会

 

2

临沂市市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4年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4年预算

项目

2014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985.18

按功能科目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

420.83

三、其他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7.09

 

 

商品和服务支出

62.51

 

 

离退休公用支出

1.75

 

 

业务经费类支出

403

本年收入合计

985.18

本年支出合计

985.18

上级补助收入

 

上缴上级支出

 

上年结转、结余

 

结转下年

 

其中:专项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专户结转

 

 

 

 

 

 

 

收入总计

985.18

支出总计

985.18

表2.2014年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2014年预算数

201

03

01

行政运行

472.68

201

03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3.00

208

05

01

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9.50

表3.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  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50

0

25

0

25

5.5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 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2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 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 根据实际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为98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85.18万元,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为98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87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09.50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87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支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第三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市级领导周转房费用、老机关大院保安经费、春节值班经费、老大院宿舍区公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09.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离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

四、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4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共30.5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5万元。

(三) 公务接待预算5.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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