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05】228号),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个人负担标准)如下:
1、居民:3元/人·月。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元/人·月。
3、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收。
4、城市暂住人口: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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