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0日,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一项全局性、紧迫性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将市委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将市委巡察指出的每个问题、提出的每条意见作为“必答题”,先后3次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落实等内容,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100余项。
(三)细化任务分工,夯实整改责任。2020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的3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6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了完善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细化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处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有效传导压力、明确整改责任。
(四)强化督导调度,狠抓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现场调研、听取汇报、书面了解等方式集中调度整改推进情况5次,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制度,真正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求实务实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以问题整改实效促进制度完善、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的3个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项,基本完成或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项,整改率93.55%;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2项,均于巡察完成前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一)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标准不高,理论学习不扎实,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与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的问题。
(1)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思考不够,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教育计划。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2次,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4次。二是深入学习研讨。联系业务工作开展学习交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2021年1月21日以来,各党支部结合“庆百年华诞 促改革发展”党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工作,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切实把学习内容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党员学习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和补课制度》等17项制度,编印《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切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党性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撰写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并及时存入档案。二是明确标准要求。研究制定《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会议程序、质量标准、批评方式等各方面进行详细安排。三是严格材料审核。由人事科负责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初审,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坚决做到发言材料不过关不召开民主生活会。四是做好会前准备。会前,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各科室和服务保障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交流,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工作沟通,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辣味十足。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统筹力和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
(3)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标准不高。
①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特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2次。健全完善“固定学习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机关事务服务业务知识4次,并认真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扎实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开展公务员季度考评3次,评选平时考核“好”等次18人次;认真组织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人员8人。三是注重学习交流。先后到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和郯城县学习机关党建、餐厅管理、治安保卫、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拓展工作思路、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②2017年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公务用车车辆监管系统”,存在利用率不高且车辆轨迹监控查询存在盲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查明问题原因。经查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①平台车辆为各单位自行管理,且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载定位设备与车辆兼容性不强,导致部分功能使用较少,从而造成平台管理系统利用率不高。②部分老旧车辆没有OBD接口,定位设备需时刻与电瓶相连,导致电瓶馈电,加之部分设备磨损、天线破损等问题严重,导致车辆运行轨迹无法记录,平台管理系统查询时存在盲区。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已完成对所有纳入平台管理的市直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对涉及公车利用率不高、轨迹查询存在盲区等问题的单位和车辆及时进行反馈。
③2017年12月,下发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经现场查看,虽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在垃圾集中点仍将所有垃圾混合放置,实质未进行分类。
整改情况:我们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方案。根据垃圾分类回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设施选型、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垃圾分类运营方案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与中节能(临沂)公司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协同配合,制作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设备600余个,印制垃圾分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在电梯间、楼梯间、会议室等重要部门安装分类回收一体箱,在室外安装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
(4)职责界定不清,职能发挥受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明确监管职责。多次召集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强化安全运行。厘清有关科室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受托物业公司的监管职责划分,建立协调机制,强化互联互动,共同加强监督管理。二是规范完善合同条款。完善受托物业公司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明确受托物业公司的资质要求和人员从业资格,确保各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硬件设施老化,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安消一体化改造工程。2020年11月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安消一体化改造工程,并于12月14日通过专家组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工程完成后彻底解决监控图像模糊不清,信号传输不稳定问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由有关科室牵头,集中利用2天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效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不断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行双重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3.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科室职能发挥受限”的问题。
(6)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主任办公会议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决策实施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严格抓好制度执行。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
(7)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整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请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后,明确非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主任办公会议,不参与表决重大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三是修订会议规则。根据实际,研究修订《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规则》,明确会议原则、会议内容、会议组织、会议落实,切实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8)研究谋划“服务”工作不够,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科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定”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能任务清单,明确科室岗位职责。二是结合事业单位聘用自查,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科室逐人研究岗位职责,督促干部职工履行好职责。三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设立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认真拟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对科室的职责正在进一步理顺,做到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四是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各科室建立考勤制度的通知》,建立全面的考勤签到制度,重申纪律作风,工作纪律明显好转。
(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较高”方面。
1.关于“担当作为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9)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二是查明问题原因。根据费用收取明细,结合收费系统的具体数据,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厘清问题清单,切实托清底子。三是深入开展整改。2017年-2018年对供水管网和住户水表进行了改造,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扎实开展职工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工作,推进物业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对负责服务保障区域认真开展排查,及时维修改造。
(10)服务意识不强,质量有待提升。
①对安保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树立“热情服务、文明执勤”的良好形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安队伍管理。重新修订《市行政服务中心秩序维护岗位工作及行为规范》,严格安保服务公司录入人员标准,加大安保人员的岗前和在职教育培训力度。二是强化车辆停放管理。加大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及上下班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和疏导力度,及时增加安保力量,确保车辆通行顺畅、停放有序;同时,加强对各门岗和巡逻人员的巡查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完善奖惩制度。修订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管实施办法》,制定安保人员量化考评统计表,推行日检查、周小结、月讲评和年奖惩的考核办法,并及时将量化考评情况通报负责安保服务的物业公司,督促抓好贯彻执行。
②对受托物业公司的监管缺少抓手,监管不到位,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管措施。建立日常督查制度,细化工作内容,将监督检查内容明确化、条例化。加大对受托物业公司的监督、考核、奖罚力度,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物业和餐饮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及时反馈考核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和饮食安全。二是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服务人员牢固掌握操作规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全部持证上岗。督促受托物业公司规范岗位设置、合理配备人员、提升人员素质,做到人员配备科学、仪容仪表规范、服务文明热情。加强职工餐厅管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优化就餐环境,提升饭菜质量。三是提升了服务质效。多次到外地调研学习先进餐厅管理服务经验,推广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餐饮服务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节省取餐时间,避免就餐人员拥挤。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1)抓作风建设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效,针对查摆的6个方面12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条,开展监督检查2次。深入纠治“四风”,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作风建设作出安排5次。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一组做好班子成员廉政谈话5人次,制定整改措施30余项;组织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14人次。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10份,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22份。三是坚持挺纪在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如,2018年7月,制发的两份文件使用同一文号。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整改。收回使用同一文号的两份文件,并重新编号存档。同时,切实查清问题原因,对负责文件编印和档案管理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办公室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集体学习3次,有效提高办文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排查。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对2013年以来所有发文进行全面梳理清查。经查,未发现类似的问题。三是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和省、市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文件起草、印发和办理等工作流程。
3.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13)资金支出审批手续、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支出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对,并暂停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使用,由原来的线上审阅、签字改为线下现场即时审阅、签字。二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修订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费用报销流程图》《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图》和《差旅费报销流程图》;同时,严格把控各项资金的支出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支出审批手续、账户管理合理合规。三是关于“未开设机关工会专帐、专户”的问题。2020年9月,在收到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后,立即与市总工会联系,先后开展变更工会名称,刻制工会公章、法人章和财务章,申请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以及开通银行账户等工作。该问题已于巡察反馈前完成整改。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科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中的固定资产账面明细和金额进行全面核查。二是2020年11月下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现使用资产进行条码化管理。三是根据账面情况和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情况,依据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状态登记。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完善资产购置、领用、保管、使用、处置流程。同时,认真学习《临沂市市级公务仓管理暂行办法》,熟练掌握公务仓业务操作流程。
(15)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拟定物业管理合同,细化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范围与标准。二是提升合同签订规范化水平,明确合同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金额、双方责任义务等,及时签订合同。三是加强人员监督和风险防控,防止出现问题。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承包协议,建立完善责任制,制定物业管理考核细则,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4.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存有廉政风险”的问题。
(16)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用制度规范人、财、物的管理。二是利用 “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中“维修费”科目的统计功能,进行日常维修费用的汇总,确保可及时查询年度维修记录。三是加大对项目事前论证和评审的把控,对重大项目和大额设备采购由提报科室进行前期充分的调研、咨询和论证。对需要评审的项目报请市财政局委派专业评审公司论证和评审,并根据评审报告进行项目资金申请和招投标程序。四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在官方网站进行每年度的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对单位大宗物品和设备采购,需要招投标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对单位日常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的事情支出需要主任办公会决议审批。
(17)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流程标准。修订完善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采购工作流程》,将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各环节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同时,严格抓好采购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压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科岗位职责》,明确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中的具体岗位职责,并组织采购管理人员学习采购管理文件和相关制度规定。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从制度上、实施上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和阳光操作。加强过程监管、人员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8)执行政府采购手续、招投标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项目采购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科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督促采购参与人员严格执行。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和5000元以上零星采购项目的采购实施,严格开展采购全过程监督。三是优化采购流程。对现有的采购流程进行了优化提升,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评估、立项审批、采购方式、监管验收等程序。四是严格工作要求。明确采购责任主体和采购纪律,明确各科室在招标和采购过程中的职能职责,财务科和机关纪委全程参与采购过程,充分体现财务监督和执纪监督作用。
(19)房产底数不清,收取租金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填补漏洞。二是对中心出租的房屋情况进行了清查盘点,梳理明确了出租房屋和租赁单位的情况。与需要签订合同的承租单位完成合同重新签订或续签工作,并与承租单位明确了租金缴纳数额、缴纳程序和期限等内容,完成了欠缴租金追收工作。
(三)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力,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0)指导所属党组织换届工作不力,致使下级党组织换届程序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支部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高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排查换届材料。2020年12月下旬,结合党建年度检查,组织各党支部对换届改选方案、候选人考察工作和换届程序等换届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排查,确保换届工作符合上级要求。三是结合党内统计工作对各党支部任届情况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党支部任期时间和换届时限,确保各党支部组织下次换届工作时严格规范、程序严谨。
(21)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各党支部进一步健全完善签到补课制度,督促全体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加强了党员教育和档案管理。每个支部指定1名兼职党务工作者负责支部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2020年12月下旬和2021年1月8日至9日,机关党委结合党建年度检查和支部书记双向述职评议现场检查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和档案材料保管情况。三是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综合考评,并与年终评选先进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2020年12月召开了专题会议,向个别党员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并与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
(22)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学习培训。2020年11月至12月,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讲解发展党员工作流程5个阶段、25个步骤。二是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共有2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三是全面摸排党员档案情况。严格落实《临沂市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1月27日至2月3日组织人员查阅党员档案,认真查摆问题。四是规范填写党员档案和会议记录。机关党委组织学习党员纸质档案资料和相关会议资料填写细则,并对所有党员存档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23)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挂靠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专题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召集,所有应转未转和挂靠的党员、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党章》、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文件,并与所有党员进行谈心谈话,讲解党员组织关系的制度和政策。二是积极与接收党组织联系。机关党委多次与有关单位联系,要求开具同意接收证明,尽快予以转接。三是积极与挂靠党员联系,督促尽快转出。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定期与党员联系,询问有无困难,了解转接情况,积极做好挂靠党员党组织转接工作。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提高业务能力,熟悉办事流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一律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任期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三是落实任职期满谈话制度,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对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5)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不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临沂市加强市直科级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科级干部交流工作,加大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二是摸清交流对象底数,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在同一科室任职(含任科员、科级)满5年和满10年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为交流轮岗奠定基础。三是事业单位改革期间,我单位处于人事冻结期,我们将结合印发的改革方案,在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确后,统筹考虑,由人事科提出人员配置方案,对人员进行轮岗交流,经集体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履行任免程序和备案手续。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26)干部监管“宽松软”,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制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之间层层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8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二是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洁自省日”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党规党纪等内容,全年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内谈心谈话50余人次,及时提醒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7)工作纪律抓得不严,制度执行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教育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干部职工在岗状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反纪律作为的行为,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建立考勤制度,《关于各科室建立考勤制度的通知》,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现象。
(28)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关于处分期间生活费发放有关要求。二是经落实,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未全额发放被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是按照基本工资的75%标准发放的生活费。我们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重新计算了受处分期间生活费发放金额。目前,已完成该项问题整改。
(29)对市纪委巡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推诿拖延,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对2015年市纪委巡查、2016年市纪委专项检查和历次审计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二是狠抓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科室。2020年12月10日前已完成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研究分析,调度巡察整改工作5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坚持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严防死守,防止反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思想不松、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健全完善措施,加强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各科室整改情况,以“监督常在”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牢选人用人关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定期对各科室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着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沟通汇报,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坚强保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剖析深层次的根源,找准找实问题症结,举一反三、精准发力,深化整改工作措施,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挖细查制度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做到既抓好问题整改,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27307;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07室;电子邮箱:sjgswgljbgs@ly.shandong.cn。
临沂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