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2017年节能宣传周“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在6月11日至17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印发《临沂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6月11日,通过报纸、网络、短信、协同内网等方式,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发起倡议。号召全市各级切实增强节约能源资源的责任感,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勤俭节约规定,落实各项节约节能措施,反对铺张浪费,争做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者、推动者、组织者和监督者;大力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节电、节水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压减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
二、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带头普及节能常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等宣传重点,6月14日,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立节能宣传站和咨询台,深入宣传资源循环利用、低碳出行和绿色消费等日常工作生活常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制作了《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宣传展板,印制了《临沂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册》等宣传材料。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组织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9日,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通知》,倡导全市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6月13日“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同时停开办公楼办公区域空调、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办公建筑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开展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62家市级“两型”机关示范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运用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各创建单位在节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效应。做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会同经信、财政等部门对已获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进行复核,指导编写节能案例。会同市经信委、财政局、节能办印发《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利用2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70家示范单位。
五、积极营造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国管局和省局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专栏,先后报道了我市的相关活动开展情况。6月13日,鲁南商报对我市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进行了报道;6月14日,沂蒙晚报以“我市公共机构体验能源紧缺”为标题,用1个整版报道了我市“低碳日”活动开展情况;琅琊网、沂蒙晚报网、凤凰网资讯等网络媒体对我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也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各县区(开发区)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我们积极收集相关活动开展信息,在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刊登宣传周活动信息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