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按照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保障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草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预算管理作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要求各级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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