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着力打造160家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是深入宣传动员。对“两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各单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发放节能宣传单8000余份,开展节能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活动,动员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低碳体验日”、“绿色交通·城市未来”绿色出行活动,使“两型”机关创建深入人心。二是明确创建细则。联合市两型办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创建方案及创建标准,细化了“组织领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降耗指标”等4大项53小项标准细则,出台节水、节电、节油、办公用品节约等多项管理制度,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目前,已有1000多家公共机构通过“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定期上报用能数据,初步实现用能情况网上监控。三是加强指导考核。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等方式,确定了市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科技馆等10家市级创建示范单位,邀请省局领导对部分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各县区也按照要求,分别打造10家县区级创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为确保创建效果,定期联合市两型办、节能办等单位,对160家创建单位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