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份,公务用车管理科荣获由市总工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市级职业道德先锋岗”荣誉称号。近年来,公务用车管理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在负责的公务用车定编审核、购置报批、日常管理等多项工作中,科室全体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公正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公务用车配备程序管理,严把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关,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科自2005年来实现了窗口零投诉,多次获得局先进单位、市政务大厅文明服务窗口称号。此次荣获“市级职业道德先锋岗”,必将激励公务用车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再接再厉,为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做出新的贡献。